三分天命,七分打拼
我和老公是經朋友介紹認識的。
談戀愛那會兒,明知他家裡窮,收入又少,但還是著魔似的戀上了他,因為他的為人,更因為她對我的好,堅定地認為他就是我今生該等的人。
一年後,我結婚了,結婚的費用是老公東借西湊來的。
婚後的日子很難,我沒有工作,一切開支都指望著他那點可憐的工資,還要從牙縫裡摳出錢來還結婚時借的錢,日子過得緊巴巴的。
女兒的到來使得家裡的經濟更加緊張起來,常常是剛過月半,錢糧就已「告急」。但我沒有絲毫的後悔與埋怨,我認為這是命,但我又不認命。
女兒週歲後,我把女兒托給媽媽,出去找工作。
找工作說起來容易,找起來難。我一沒學歷,二沒工作經驗。一連找了好多家都被拒之門外,後來在閨中姐妹的幫助下終於在一家超市找到了一份營業員的差事。但老闆有個條件,試用一個月,合格留用,否則走人。
我十分珍惜這份來之不易的工作。每天提前上班,髒活累活搶著幹,虛心向同伴學習銷售的經驗。回家以後,抱著買來的營銷方面的書籍「死啃」起來。我的表現老闆看在眼裡,喜在心頭。
試用期滿,我成功留用,月薪一千元。
從此,我既要上班,又要照顧家庭,忙得不亦樂乎,但我覺得很幸福。
看著我每天辛苦的工作,老公掙錢的勁頭也更足了。除了幹好本職工作,同學又幫著找了份兼職,收入相當可觀。慢慢地,我們不但還清了借債,還有了積蓄,存折上的數字成倍地增加。
2005年,我們用積攢的錢,在市中心買了110平米的房子,過上了城裡人的生活。
前不久,閨中姐妹問我,嫁給窮光蛋,後不後悔?我微笑著告訴她,不,不會,我這就這「命」。我還告訴她,假如幸福是十分的話,三分是天命,七分靠打拼。「天命」不重要,「打拼」才是左右幸福的標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