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山東青島三名女生欒倩、姜妍、張天珠,具狀狀告教育部以制定招生計劃的形式,使得各地錄取分數不一,造成了全國不同地域考生之間受教育權的不平等,違反了憲法中關於公民應享有平等受教育權的規定。
告狀不了了之,但引起了國人對「教育不公」的關注。4年後,國家教育科學「十五」規劃課題「我國高等教育公平問題的研究」課題組,於2005年1月發佈了一項調查研究結果——《高等教育入學機會:改善中的差距》,通過對一些數據和調查,印證了教育不公平在當今社會的深刻存在。課題組負責人楊東平認為,階層差距已經成為影響教育機會均等的最重要因素之一。
傾斜的分數線
1999年,劉利華和趙星一起考入了北京師範大學中文系,成為同班同學。不過,來自湖南農村的劉利華的分數是610分,而來自京城的趙星卻比她低了好幾十分,這樣的分數,在湖南最多能上個二類本科。
考卷一樣錄取分數線卻不一樣,城市尤其是大城市的考生的錄取分數低於農村,這是中國高等教育招生錄取制度的一大特點,也正是無數農村考生的痛處。2000年全國第一批高考錄取分線,北京文科462分,理科469分;浙江分別為560分和573分,山西省為549分和544分。往往外地只能上專科的考生,在北京就可以上重點大學了。
最近,不少地區比如上海開始單獨高考命題,表面上各地區的錄取分數線之差將被掩蓋。
楊東平說,「錄取分數線的後面,真正起作用的是錄取率,錄取率決定了錄取分數線的高低。」
除了由來已久的地區差距外,另一個差距——階層差距在近年來愈發凸顯。
因為獲得此類數據相當困難,課題組只得到了北京某高校2003級不同家庭子女429名學生的高考錄取分數,從這個局部的調查結果可以看出,低階層家庭子女的平均錄取分數普遍高於高階層的子女。總體而言,平均分從高到低依次為:農民、下崗人員、個體經營者、工人、職員、中高層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與他們的社會地位大致相反。平均分最低的是高級管理技術人員階層子女,為571.3分,比農民階層子女的平均分610.1低38.8分,比下崗失業人員階層低35分,比工人階層低26.2分。
可資印證的是長沙電力學院教育科學研究所所長余小波對某電力學院2000級學生的調查,結果也是,學生父親的職業不同,其錄取分數差異較大,農民子女的平均分數要高出幹部子女22分,高出工人子女18分。
「我們看到這些數據也很吃驚」,楊東平說,「這意味著農村學生只有考出更高的分數,才有可能在考試選拔中過關。而其他具有更多政治、經濟、社會資本的階層的子女,可以通過較低的分數和走關係等非正常的手段實現入學。」
家庭背景影響教育機會
楊東平說,自改革開放後,不同家庭背景的子女在高等教育中入學機會的差異一直存在,且受到教育政策的強烈影響。
建國之後,在特殊的歷史背景下,教育政策一度有意識地向工農子弟重點傾斜。以北京大學為例,來自工農家庭的學生比例,1957年為30.8%,1974年高達78.6%。在全國範圍,1952年這一比例為20.5%,1965年達71.2%。但這同樣也是一個非正常現象。
1977年恢復高考後,原先的政治標準被分數標準取代。工農子弟的比例逐漸回落,同時幹部、知識分子子弟大幅增加。北京大學1978年新生中,工農子弟占27.5%,幹部、軍人子弟占40.6%,知識分子子弟為11.6%。1985年,工農子弟為44.6%,幹部、軍人子弟34.3%,知識分子子弟為12.4%。1991年,工農子弟為37.1%,幹部、軍人子弟為38.7%,知識分子子弟為13.6%。此消彼長,其中幹部階層的子弟增加最多。
這一趨勢在近年繼續得到了加強,教育機會分配轉向更有利於出身優勢家庭背景的人。
北京理工大學1998級學生的家庭背景為,工農子弟占45.1%,出身幹部、軍人、知識分子家庭的總比例為38.5%。「要知道,幹部、知識分子在所有人中所佔的比例僅在5%左右」,楊東平說。
而現有調查數據進一步顯示,中高級管理技術人員階層子女更多集中在優勢高校,而農民、工人和下崗失業階層子女則更多集中於普通院校和大專院校。
楊東平說,「優勢階層的子女的錄取分數線低於低階層的子女,他們得到了越來越多的學習機會,較多地分佈在重點學校和優勢學科。」
課題組對此也有調查,在專業選擇方面,農村學生偏向於農學、軍事學、教育學等較為冷門的、收費較低的學科,而城市學生更傾向於法學、經濟學、管理學等熱門的、收費較高的學科。而學科的選擇,成為一種潛在的分層。
教育公平正當其時
中國社科院社會學所副研究員李春玲認為,現代社會的分層是與一個人的教育水平相當的,教育水平基本決定了他在社會中的位置。「看誰走在前頭,就看他受多少教育」。
社會的階層分化是客觀存在的,李春玲說,但教育不公平會加劇和加強社會的兩極分化。
教育機會不均等,這種分化就通過代際傳遞到第二代,甚至第三代,一輩子難以跳出,讓弱者失去希望。因此,教育不公不僅危及社會公平,而且危及社會穩定。
近年來世界各國都在通過教育改革來減少不公平,政策偏向弱勢群體家庭。但一些趨勢顯示,我們這方面尚有不少欠缺。
「在社會不公平的現實面前,教育制度有三種選擇」,楊東平說,一是主動維護社會公平,將教育資源向弱勢群體傾斜;二是至少不去人為製造不公平;而最差的一種就是人為地製造差距與不公。
但當前的差距有逐漸加大的趨勢。楊東平舉例說,1980年樹重點中學,1995年又推動成立1000所示範高中。「這是劫貧濟富,樹起一個竿,倒掉一大片。教育資源過於集中於城市,而城市中又過於集中在重點中學。」
李春玲總結說,一方面是教育精英化,教育資源分配嚴重不均;另一方面是某些學校教育產業化,從小學到大學熱衷搞經濟創收,其招生規則自然就會偏向富人和有權者。
楊東平認為,在國家經濟實力大為增強的情況下,提出教育公平正當其時,必須將教育公平作為教育公共政策的價值基礎。「完全可以實現好的教育、相對理想的教育,把優質資源向弱勢群體傾斜。」
如何改善和促進教育公平,課題組提出了三項建議:一是改善基礎教育階段的城鄉差距,如北京市正在修訂相關教育政策,將首次取消城鄉之別,實行教育資源配置的城鄉一體化,使城鄉居民享受平等的教育待遇;二是改變重點中學制度,改善正在擴大的階層差距,貫徹基礎教育均衡化的方針,這是減少高等教育階段的階層差距的關鍵所在;三是改革高考招生錄取制度,不僅要改變目前偏重大城市的招生名額分配,逐步過渡到大致按照考生數平均分配各地招生名額,而且要革除那些可能成為腐敗溫床的制度和政策,如保送生、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加分等政策。
「政府應當是維護和促進教育公平的社會主體,政府行為的底線,至少是不人為地製造差距和擴大不公平」,楊東平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