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牌包含摸牌、吃牌、碰牌三大屬性。從進牌至出牌之過程謂之打序,一個打序限執行一種屬性。行牌禁制包括:
1.吃牌或碰牌之後不得接著開槓。
2.碰槓之補牌不得自摸和牌,補得花牌再補之牌亦然。
3.碰槓補牌之後不得接著暗槓,碰槓補得花牌再補後亦然。
4.自摸必須始於摸牌,凡非依正常摸序進牌之打序,概不得自摸。
5.暗槓前所摸之牌如靠入手牌而補牌成和時,其可和之牌如包含同巡打過之牌,此自摸無效。
6.吃入牌時不得打出同(絡)牌;打出牌後不得於同巡吃入同(絡)牌。碰牌時不得打出同牌。
7.牌牆摸序末三張內不得吃、碰、碰槓。
8.非因得歸咎於他人之因素而外露或說出暗牌或搭子,本盤內不得吃碰槓或和銃該暗牌或搭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