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他和她是一對戀人。他們曾經非常相愛,在最好的年華里,他們是彼此的唯一,發誓永遠要和對方在一起,將愛情進行到底。可是,如同最好的一場演出,由於中途出了意外,他們散了場。他率先提出,算了吧,我們分手吧。她不肯分,死殘爛打,讓他賠償自己的青春。七年啊,從青澀少年到現在,怎麼能說完就完?她甚至跑到他的單位去找他,砸他的玻璃砸他的車。他更加厭倦了,覺得這個女人有點變態,他懇求地說:不要再折磨愛情了!她偏不死心,先是自殺,幸虧被人發現阻止。後來她又想兩人同歸於盡。當初不是說過嗎?如果他負了她就用命來償。她去商店買了一把匕首,很亮的刀鋒。她用手感受著刀刃的銳利,想像著他被殺後鮮血淋漓的樣子,忽然覺得一陣心酸。她真的捨得下手嗎?那些天,她魂不守舍ï |